日期:2010-12-06 09:52:00
保姆墜樓身亡,家屬向87歲的雇主趙春榮索賠各項損失28萬余元。昨日下午,大興法院開庭審理此案,由于雇主臥病在床,其兒女代為出庭。
警方認定墜亡排除刑案可能
2009年3月14日下午4時許,大興區(qū)舊宮鎮(zhèn)芳園里小區(qū)發(fā)生一起墜樓事件,死者為55歲的河北保定籍保姆趙春仙。
趙春仙的兒子李江濤稱,母親自2006年2月開始在遠房親戚、被告趙春榮家打工,他和弟弟都在外地上學(xué)、工作,接到母親墜樓消息來京后,母親冰冷的尸體已經(jīng)躺在殯儀館內(nèi)。
事發(fā)后,市公安局大興分局曾認定趙春仙之死符合高墜死亡,但不屬于刑事案件。
對此,李江濤認為,母親可能是工作期間意外墜樓,因此雇主應(yīng)當承擔責任,并賠償各項損失28萬余元。
被告稱死者家庭負擔和精神壓力大
對死者家屬的要求,代替趙春榮出庭的子女表示不能接受。
其女兒張素琴稱,保姆生前曾向其抱怨,丈夫早早病逝,家里又留下大筆債務(wù),兩個兒子還要讀書,生活窘迫,為躲追債人被迫年過半百來京打工。
據(jù)張素琴稱,盡管趙春仙每月拿著600-800元的工資,辛苦供兒子讀書,但是其子畢業(yè)后結(jié)婚時都沒有邀請趙春仙,還在村子里說母親不愿回鄉(xiāng),以至于2009年春節(jié)前他們驅(qū)車送趙春仙回家時,趙的姐姐在村口當眾扇趙春仙耳光。
張素琴認為,正是沉重的家庭負擔和巨大的精神壓力,壓垮了趙春仙,因此推斷趙春仙屬于自殺。
事發(fā)后,兩方家屬在整理趙的遺物時,發(fā)現(xiàn)其隨身攜帶了兩個存折,里面是自己打工期間的全部積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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