月嫂限價這道令該下嗎

日期:2012-02-23 11:03:00

??? 近日青島出臺月嫂月薪最高4000元的市場指導價,給打算請月嫂的市民吃了“定心丸”。昨天記者從南京市家政協(xié)會了解到,南京市正在對家政市場進行調(diào)研,醞釀對不斷飆升的月嫂月薪實施限價令,初步設想是將從業(yè)人員分為四檔,工資最高不得超過5000元/月。

  保姆、月嫂與雇主之間一直被視為雇傭關系,而不是勞動合同關系,不但沒有最低收入、養(yǎng)老、醫(yī)療之類的保障,即使出現(xiàn)爭議、矛盾后,也未納入勞動法規(guī)調(diào)整范疇,可以說是處于社會邊緣的邊緣。有識之士早就提議,明確保姆、月嫂的勞動法主體地位,不能讓其淪為被社會遺忘和歧視的弱勢群體。

  誰會想到,保姆法律層面的權益保障未見任何進展,市場需求擴大和多元化趨勢,催生高價“金牌”月嫂后,一些地方聞風而動,相繼出臺“限價令”。盡管滿足了少數(shù)雇主的訴求,卻叫人感到無比寒心、沮喪,難道月嫂再苦再累都只配獲得低報酬,高一點就不行嗎?

  家政服務既然是市場行為,就該讓市場的杠桿來調(diào)節(jié),由雇傭雙方協(xié)商確定薪資水平;至今也沒有法規(guī)明文規(guī)定某一群體收入不得突破多少,“月嫂限價令”顯然是師出無門,沒有政策法律依據(jù);而真正希望且愿意花大價錢雇請“金牌”月嫂的,無疑都是富人階層,“月嫂限價令”明擺著是媚富欺貧。

  “月嫂限價令”就是赤裸裸的歧視,劃等級定收入,更是人為制造行業(yè)內(nèi)的等級歧視。若非得實施,首當其沖地更適用于國家公職人員,月嫂要價再高,也只是極個別“金牌”,讓少數(shù)家庭感到吃不消,國家公職人員的高收入則讓廣大民眾“壓力山大”,一些地方最低標準都遠遠超過了“月嫂限價令”擬定的最高水平。

  帶有濃重歧視色彩的“月嫂限價令”,不啻是對那些從事家政服務的弱勢群體們說:你們只配做下賤的仆人,拿最低的工資,試圖通過勞動、付出提高收入,改善生活、改變命運,不能被允許和容忍。顯而易見,這是用政府強制力促階層固化的惡劣標本,必須明令叫停,否則,還奢談什么追求和實現(xiàn)社會公平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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